《长江三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(湖北段)总体规划》编制推进会顺利召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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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

2024-11-26


      编制三峡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,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、推动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、破解三峡风景名胜区现实难题的需要,对有效保护风景名胜资源,全面发挥风景名胜区的功能和作用具有重大意义。2024 年 10 月,我院成功中标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(湖北段)总体规划,作为牵头单位与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组建联合编制团队。

 

 

       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是我国著名的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,被誉为“中国十大风景名胜”之一,是1982 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首批 44 家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一,跨湖北、重庆两省市。湖北段西起鄂渝交界处,东至宜昌葛洲坝,包括点军区、夷陵区、秭归县及恩施州巴东县,总面积1011.9平方公里,长江干流长约133公里。

       11月26日,《长江三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(湖北段)总体规划》编制工作推进会在宜昌召开。宜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危社高出席会议并讲话,三峡风景区管委会、市直部门和秭归县、夷陵区、点军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,我院副总谢景、规划四院院长邱孝高和项目组应邀出席。

      推进会上,三峡风景区管委会介绍了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基本情况,并对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部署。项目组从风景名胜区的性质特点、风景名胜区总规编制审查、成果审批要求等方面对总体规划进行了解读。我院副总谢景提出了三峡风景名胜区景观动态发展新认知、探索新时期保护与发展新平衡的规划理念。相关部门就工作计划、资料收集、项目布局、保护分区等情况与编制团队进行了初步对接。

      最后,危社高同志总结发言,他肯定了工作组前期工作开展成效,指出高水平编制好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(湖北段)总体规划是宜昌市、编制工作专家组、有关县区和各部门的共同责任,并提出三点建议,要求大家一是高度重视、提升站位,二是加强配合、注重实效,三是明确责任、强化落实,高质量完成《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(湖北段)总体规划》编制工作。

下一步,我院将立足三峡风景名胜区的特点,结合地方发展实际,在规划编制中保护好、利用好长江三峡的宝贵资源,为宜昌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做好支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