滇南中心城市总体规划 修改(2012-2030)
滇南中心城市总体规划(2004-2020)》于2004年完成,2005年8月经云南省政府批准后正式实施。2004版总体规划实施以来,有效指导了城市建设:城市空间有序拓展,城市各片区间的交通条件日益完善,各项基础设施逐步配套;总体规划对个、开、蒙区域的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,滇南中心城市的组合效应逐步显现,多项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划预期目标值。
规划立足国家面向西南开发开放的新形势、新格局和新挑战,突出城市集群化发展的特点,做大做强中心城市,构建个开蒙建“四位一体”开放式空间结构体系。
规划分为区域、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:第一层次进行区域城镇体系规划,涵盖蒙自、个旧、开远、建水四县市全域,面积9625平方公里。第二层次统筹区域内的城乡协调发展,协调各城市片区之间的关系;规划区总面积为3296平方公里,包括蒙自城市规划区、个旧城市规划区、开远城市规划区和建水城市规划区。第三层次对城市结构和空间发展进行引导,安排重大基础设施项目。
城市性质:国家门户、滇南中心。
产业发展:雨过铺以高新产业为主,蒙自-大屯以现代服务业为主,开远-建水以产业提升为主。
区域协调:强化区域统筹安排,提升资源运作效率。
人口与城镇化:重点壮大滇南中心城市,形成发展集聚地区。
区域城镇体系:构建层次化结构,强化滇南中心区域作用与地位。
城市空间组织与布局:打造城市核心,完善城市服务与产业功能,适应门户与滇南中心的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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